致短期停留签证申请人:入境比利时后三天内需申报
任何进入比利时进行短期停留(每180天内不超过90天)的人员,均须在入境后三天内申报其在比利时的居住情况
自2026年4月10日起,您可通过电子表格“My Address in Belgium”(MAB,比利时地址申报系统) 在线完成该中报。
因此,无需再前往居住地所在的市镇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申报。 有关出入境系统(Entry Exit System)、“My Address in Belgium”以及入境比利时后的申报义务的更多信息,请参 阅比利时移民局官方网站及其官方社交媒体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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